用化妆品有不良反应到这6家医院就诊

11.11.2014  12:20

本报讯(首席记者 王凤伟)记者昨天从河北省食药监局获悉,河北省食药监局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监测范围、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管理要求。同时,确定河北医大一院等6家医院为监测哨点医院,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中如出现疑似不良反应症状可及时就诊或咨询。

这6家监测哨点医院分别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今后,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的过程中如出现疑似不良反应症状,可在第一时间到这6家哨点医院就诊、咨询,并由监测哨点向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进行报告,做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评价。

有关专家提醒公众,在选购化妆品时应做到“两看一核对”,即“一看”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合格的化妆品标签上应当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是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产品质量合格标记,必要时须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进口化妆品应有中文标志。“二看”是否标注了相关的批准文号,选购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防晒、祛斑9类化妆品),应注意查看其产品标签有无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选购进口化妆品,应注意查看其产品标签有无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一核对”是指必要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相应化妆品的批准证书进行核对,看其标注的内容是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很有可能是违规产品。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