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四步走” 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07.05.2016  01:22
  唐山市于2015年12月正式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为加快试点工作步伐,该市采取“四步走”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确定省、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丰南区、迁安市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2016年两地共打造11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其它县(市)区打造26个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

  二是建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督察机制。各县(市)区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督察组,对试点工作定期督察。2015年11月对省、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检查验收。

  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目前,丰南区、迁安市以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实施方案,其它县(市)区均以县(市)区民政局的名义印发了实施方案。

  四是完善试点村服务功能设置及服务标准。依据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三大类项目,打造组织健全、管理民主、制度规范、参与广泛、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体系健全、运转有效、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关系和谐、健康向上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