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12.06.2015  21:31
      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激活壮大创新创业主体、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就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提出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形成创新创业新生态,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盘活现有闲置办公楼、商业设施等,改造提升众创空间
  河北省的众创空间将加快构建。意见明确提出,改造提升一批众创空间。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形成一批创新创业、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盘活现有的闲置办公楼、商业设施、老旧厂房等,改造提升一批具有公益性、社会化、开放式运作的众创空间。
  引进共建一批众创空间。鼓励支持京津众创空间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推进我省与京津合作共建,积极引进国内外品牌服务。对京津等地认定的众创空间落户我省的,直接纳入省级建设计划,优先支持。
  支持创建一批众创空间。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围绕自身创新需求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创办各类特色鲜明、需求指向明确的众创空间。
  创业人才来冀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省级扶持计划
  创新创业主体将得到激活壮大。意见指出,吸引高端人才来冀创新创业。对优秀创业人才、创业导师等来冀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纳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按照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上市期四个梯度,优先享受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支持。
  对来冀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京津优秀人才,优先推荐列入河北省“百人计划”、省管优秀专家、青年拔尖人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在冀实施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优先纳入河北科技英才“双百双千”推进工程。
  加快构建京津冀“科技服务云”,推动建立创新券制度
  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意见提出,我省将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众创空间创业主体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认真落实“三证合一”、“先照后证”、“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我省创新券制度,采取购买服务、后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为创新创业提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等服务。加快构建京津冀“科技服务云”,推进京津冀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统筹使用的创新券制度。
  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导师,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等担任创业导师,为众创空间、创业群体提供策划、咨询、辅导等服务。组建京津冀创业导师团,开展创业导师河北行、创业大讲堂、创业嘉年华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纳入省级高层次创业人才管理序列,授予“河北省杰出创业导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