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校园电信市场

11.09.201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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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eca.gov.cn

为加强校园电信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河北省通信管理局认真落实工信部《关于规范当前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5〕420号)文件精神,重点围绕杜绝校园市场不正之风、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秩序、严格落实电话实名制等方面,要求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自觉规范校园营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用户权益。2018年7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2018年校园电信市场工作的通知》(冀通信〔2015〕213号),规范全省校园市场经营行为。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派出三个督察组分别赴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和保定四个地市对校园市场进行实地督查。在唐山、秦皇岛召开现场办公会对规范校园电信市场经营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坚决落实“三条红线”。不得与有关单位签订排他性协议,限制、干扰其他电信企业入校开展电信业务营销活动;不得恶意贬低、诋毁攻击其他电信企业,损害其名誉及合法权益;严控校园电信市场恶性竞争、人为破坏通信设施、群体侵权及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

同时,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全省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当地大中院校校园、火车站及长途汽车站等热点区域,进行明察暗访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在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和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河北省校园市场态势稳定,各企业竞合有序。下一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电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有关要求,强化问责机制,规范校园电信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用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