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洁自律 杜绝“节日腐败”

31.12.2014  10:36

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

本报讯 (记者 戴丽丽)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针对党员干部作风明确十四项纪律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既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又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特别是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搞宴请、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用公款支付私家车费用;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严禁搞团团伙伙、迎来送往,跑官要官。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严查快处。

市纪委、监察局节日期间将联合新闻媒体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问题,先曝光再处理,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87852930(工作日白天)、87851767(非工作时间)。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