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审计工作

20.01.2016  12:09

    近日,高邑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高政发〔201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五部分,十八个方面。《实施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推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从“推动高邑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重视加强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实施意见》指出,要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严格依法审计,切实纠正把审计职能与行政管理工作相混淆,导致审计监督错位、缺位问题。同时,要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依法治县,推进廉政建设。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高邑审计工作,推动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