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

16.12.2016  20:15

  近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各单位要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从总量和标准上从严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办法明确,会议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分为一、二、三、四类,各单位召开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各单位应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办法还根据物价水平、会议实际需求,参照中央标准对会议费综合定额进行了适当调整。   

  同时,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 “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何菲 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