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01.07.2016  02:57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河北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安监管〔2016〕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安全监管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省属新闻单位,省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大力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观念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要做到“一厂出事故、多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
  (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迫切需要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全社会的安全素质虽然有所提升,但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总体偏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酿成的事故占事故总量90%左右。深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新闻媒体要有强烈的履职尽责意识,通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自觉行动。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安全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加牢固,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工作
  (一)重点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最过硬的政绩,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第一社会效益,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社会共识。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要深入普及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力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要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公布企业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和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合力。
  (三)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既要大力宣传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的发展态势,引导全社会坚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又要介绍依然严峻复杂的客观现实,引导全社会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通过历史变化、现实成就和国际比较,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形成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理性认识和合理预期。
  (四)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的宣传教育。要深入宣传阐释当前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与工作部署。要宣传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应履行的监管责任,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措施,全面促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
  (五)重点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要通过撰写报道、制作节目、开展活动等方式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遵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要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六)重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常规内容,精选事故案例、精编教案课件、组织优秀讲师,每年都要有规划、系统地组织开展活动。要结合法律法规、行业操作规程,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提醒各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教育。
  (七)重点做好典型人物与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经验交流与相互借鉴,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监管战线的先进人物事迹,纳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系列宣传,充分展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心系生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无私奉献、攻坚克难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貌,营造学模范、见行动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生产新风正气,汇聚安全发展正能量。
  (八)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新闻出版广电局、安监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创作推出一批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精品,协调广播电视新闻单位安排播出。团省委、安监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挂图、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品,由志愿者进行广泛发放。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公交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社区(乡村)宣传栏、广播站等进行公益宣传。
  三、着力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一)省属及地方主流媒体要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力军作用。省、市级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当好安全生产政策主张的传播者、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记录者、安全生产事业的推动者、安全生产底线的守望者。要强化报道的方向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主动策划,广泛开办安全生产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形成定期宣传机制,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作品。各县级电视台都要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由各级安委会牵头、党委宣传部门配合,对各媒体的专刊、专版、专栏等进行评比,打造一批精品的宣传栏目。鼓励各级媒体每周一期专题节目、专栏报道,每月至少一期专题节目、专栏报道。
  (二)加大行业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办的报刊、网站等媒体,主动设置议题,加大安全生产权威新闻、首发新闻、独家新闻、深度报道、系列评论工作力度。鼓励各地安监部门向各级领导干部免费赠阅安全生产报和安全生产杂志等安全生产专业报刊。
  (三)加大安全生产网站宣传力度。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门户网站设立安全生产专栏,提升安全生产信息传播力影响力。要创新网站宣传形式,多用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信息。要拓展网站互动服务功能,办好公众建言献策专栏和情景化导航服务系统,建立安全法规标准、事故案例、视频课程、统计数据等信息资源库,为公众查询提供服务。
  (四)加大安全生产新媒体宣传力度。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开通安全生产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充分发挥新媒体交互性、贴近性等特点,将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要加强与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和责任感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网络名人的联系,强化互粉互联。要强化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工作,正确引领网上舆论。各级安全监管干部要运用个人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自觉关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一)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需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每年再培训、转岗再培训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标准培训制度。安全监管部门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安全宣誓、岗位安全描述、班前安全会等制度。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上门活动,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无人管和管不好等突出问题。
  (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内容。积极推动中等、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明确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专题讲座,定期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园网、校刊板报等宣传阵地刊播安全教育内容,在教室、餐厅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专栏。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各级安监部门要主动协调本地组织、人事部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各地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课程,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把相关典型案例教学作为重要抓手之一,编印、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拍摄并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设计安全生产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等。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县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本地所属各街道办,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要发动社区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物业管理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等创建、评定内容。
  (五)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县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动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等地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标语,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级团委、安监部门要联合安全生产志愿者组织利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返乡等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文化、广电部门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把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和群众文化等活动。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各级教育部门每个学期都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促进发挥“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创建内容。
  (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高速路口、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等持续滚动播出安全生产知识。要开展“安全宣传进影院”活动,推动影院播放公益安全生产宣教片。要积极建设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开发安全体验项目。
  五、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持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常态化,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文艺巡演,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展览,以及安全生产公开课、警示教育、巡回演讲、主题征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媒体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撰写“安全生产报告”等调查性文章,做到新闻宣传与舆论监督、舆论导向相结合。
  (三)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增加宣传内容,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三)认真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展播活动。要推动相关专业团队创作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动漫、微视频、游戏等作品,分门别类地宣传普及与企业、社区、家庭等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音乐作品评选推介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好新闻评选和优秀作品展映展播。要鼓励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文艺活动,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晚会、巡回演出、文艺汇演等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六、全面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合省安委办,督促安全监管、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及其他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定期进行宣传效果评估。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安全监管、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组织协调。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级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台等分别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增加版面、时段和频次,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委托安委办组织,每季度与安全监管、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新闻媒体等单位共同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明确宣传的方向与重点内容,使不同平台、不同层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从不同角度同时发声,上下联动,形成声势,保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和宣传报道形成同频共振。
  (三)强化制度建设。各级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层层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要完善舆情研判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监测全天候、处置即时化。要完善重大紧急事件应对制度,建立预案,提早研判,第一时间有效回应,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岗位。要抓好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专家、记者和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五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市、县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五)强化经费投入。各地、各部门要列支专门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能力建设。要建立从安全责任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政策机制。要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途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助,拓宽市场化的筹资渠道。
  (六)加大考核力度。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标列入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跟踪问效。重点考核各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志愿服务情况、传统媒体专刊专版专栏的开设与新闻发稿情况、新媒体建设与运用情况、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执行情况、公益宣传情况、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情况、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及各专项宣教活动开展情况。各地要按照工作要求,每季度进行汇报总结。省委宣传部、省安委办将实时对各地、省级媒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每半年、年度各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   河北省安全监管局        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省广电局        河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            河北省妇联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