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首次会议召开 最高法将加强京津冀地区设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可行性研究

03.06.2016  17:58

    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 李婧)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由最高人民法院召集、京津冀三地法院共同参加的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席会议机制日前建立。近日,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进一步加强对在京津冀地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可行性研究,推动构建形成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信息互通 三地探索建立网上立案机制

    会议上,周强院长指出,有效推进和实现京津冀司法协作联动。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尽快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网上立案机制,实现三地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通过信息化系统促进三地法院沟通协作。

    对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表示,要推进京津冀三地立案工作信息交流共享,推进诉讼服务一体化,三地法院共同探索建立网上立案机制,就河北法院来说,目前的信息化技术已能够支撑完成当事人的网上立案。此外,还要建立统一的委托调查取证机制,确保委托调查取证顺利进行,提高审判效率。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表示天津法院将继续推进网上立案,加强与京冀两地法院间的司法合作。

    统一裁判标准 北京建议由四中院管辖部分跨京津冀重大案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表示,要加强京津冀三地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上的沟通协作,实现三地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三地法院的协同发展。探索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裁判标准统一机制,实现审判信息和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的互通共享,共同研讨疑难问题及裁判标准。

    杨万明介绍,去年三地法院已经初步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实现三地执行指挥中心和财产网络查询系统有效对接,实现三地法院执行的“同城效应”,在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加强配合,有效遏制跨区域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杨万明还建议北京四中院管辖跨京津冀特定类型特定范围重大民商事案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表示,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整合司法资源,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发挥司法保障的作用。

    人才差异大 河北希望三地“人才协同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建议逐步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人员培训和法官任职交流机制,推进三地法官统一培训和异地挂职,努力实现三地法官司法能力共同提升。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表示,河北的高端人才流失非常严重,要实现京津冀真正的协同发展,要把三地的人才培训、交流、挂职等工作先协同起来。“一直以来,人才在不同城市、不同地域流动,社保关系等各种手续转续困难。尤其是北京人才到津冀受聘,因面临着福利标准可能有所降低的问题,本身流动就困难。”卫彦明建议最高法院加强协调,三地法院要实现人员互相挂职、交流,推动三地法院协调发展。

 

转载:《人民网》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