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手续办晚了 天然气欠费 这些情况要交滞纳金吗

19.01.2016  09:16

  中城·花溪畔 碧水蓝湾

  业主质疑是否有法律依据 该不该这样收

  “中城·花溪畔”的部分业主与碧水蓝湾的业主近期都在为滞纳金的事发愁。前者过了集中交房期限,再办理交房手续,要向开发商交滞纳金;后者是业主家中天然气欠费,在交费时被告知要交滞纳金。“要交的滞纳金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对此提出质疑。

  办交房手续晚了 先交滞纳金

  李先生于2012年在槐安路与东二环附近,购买了一套“中城·花溪畔”小区的房子。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中规定,该房子在2014年10月31日前交付使用。然而,到了交房时间后,楼盘并没有完成交房。

  李先生说,他本人在2015年3月份左右,曾致电售楼处询问过交房时间,工作人员回答是具体时间还不太清楚,业主可等待电话通知。既然如此,只好是被动等待。李先生说,其间他一直忙于工作,对于楼盘的工程进度问题,也并未催问。

  2015年12月份,他与朋友聊天时,无意中得知该小区的房子已经交房。朋友说,看见有装修工人在小区中出入。他马上联系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说,从2015年7月份左右,陆续开始交房,交房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

  对方说,李先生由于没有在交房规定期间内办理交房手续,如果想办交房的话,要先交一笔滞纳金。李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给算了一下滞纳金,按照其买房余款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出每天应交纳的滞纳金钱数。然后自办理交房截至日起,到实际办理交房日,延误办理了多少天,就交纳多少天的滞纳金。李先生说,工作人员给出的结果是,他需要交18000多元。

  对此,李先生感觉到无法理解。首先协议中并没有滞纳金这一条款,其次,他本人从来没有接到过办理交房的电话通知。

  售楼处:交滞纳金是新制定的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小区中还有其他业主,没有在规定的交房期间内办理交房手续。这意味着如果这些业主想拿到房屋钥匙,都要先交一笔钱数不等的滞纳金。

  就此,记者于14日上午,来到楼盘售楼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介绍说,购房协议中确实没有滞纳金这一规定,这是公司方面新制定的政策,具体不太了解。对方介绍说,现在大约还有三四十户业主没有办理交房手续,可能情况不尽相同,如果确实有客观原因,欲减免的话,可以向公司领导进行沟通。

  律师:单方面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超过交房期间,再办理交房需交滞纳金,属于开发商单方面的规定,这种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王润奇认为,业主可以拒付该款项,通过法律渠道起诉开发商,要求办理交房手续。

  去年底交天然气费用遭遇滞纳金

  高先生在鹿泉区碧水蓝湾小区有一套房产,但由于工作原因,其与爱人常年居住在市里另一小区,便将前者向外出租,直到2014年11月租户搬走,其岳母来居住。考虑到老人独居,入住之初高先生就为老人开通了天然气并预交了部分费用,“当时查询发现有30多个字,考虑到老人只是偶尔自己做饭,短时间应该用不完。”高先生说,碧水蓝湾小区用的天然气表统一锁在室外的表箱里,用户无法随时查看自家的用气情况,“以往小区有一个收费点,可以就近查询和交费,可一年前这个点也取消了,我们工作又忙,一直也没顾上这件事。

  直到2015年11月,他来到交费点交费时,才得知家里的天然气早已用超,“当时的读数是125,也就是说已经用超了80多个字,这怎么可能?”对此高先生和爱人不禁质疑,他前往收费点咨询才发现,同样欠费的还不止他一家,而随后工作人员开出的账单更令他不解,“上面写着需补交费用共700多元,其中仅滞纳金就有近300元,另外几家少的一两百,多的两三百。

  对此高先生感到难以置信,“既然早已欠费,为何不催缴或者停止送气?这么高的滞纳金是如何计算出的,能否给出明确的账单?”对于高先生的要求,天然气公司并未答复,最终仅同意其缴纳天然气费及滞纳金共计500元。另外,根据天然气公司的要求,用户需要更换价值510元的卡表,对此不少居民也颇有异议。

  天然气公司:关于滞纳金协议中早有规定

  就此问题,记者拨通了碧水蓝湾小区供气单位大众天然气公司的电话。一位负责人答复称,碧水蓝湾小区虽然不设交费点,但多年来该小区一直是每两个月抄一次表,居民按时交费已成惯例,只有少数人长期拖欠费用不交,“我们也试过暂停送气,可毕竟有人交了费,一旦停气这些居民意见很大。”迫于压力,天然气公司只得正常供气。

  他说,在开通天然气之初该公司曾与用户签订协议,其中就包括对欠费用户收取滞纳金的相关规定,“按规定滞纳金按照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而出,但我们执行时一般会在用户欠费两三个月后才开始收取,这已经算是照顾他们了,如果用户有疑问可以自己看协议。

  他称,近期正准备在该小区推广卡表,一户一卡,正是为了避免部分用户不交费带来的纠纷,“新换的卡表定价原本就贵,我们并没有多要。”该负责人说。

  然而对于该负责人提到的服务协议,高先生却称“没有印象”,也有居民表示,“即便是按照千分之三的比例计算滞纳金,最终数据也不可能这么高,希望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

  工商局: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对此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市工商局消保部。工作人员认为,该小区用户由于自己无从得知天然气的使用情况,而天然气公司也没有对欠费用户及时通知并催缴费用,在此情况下产生的滞纳金,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居民对换表费用存在质疑,可以咨询当地物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