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03.07.2014  12:47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近日,秦皇岛市法制办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重点是涉及民生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公安、国土、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

      本次活动主要对2013年以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2013年5月10日省政府废止、修改的37部政府规章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仍按废止或修改前政府规章进行处罚现象;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部门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现象;是否全面建立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实行“罚款月票”等乱处罚问题;是否存在对违法行为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置之不理、“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是否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建立“两法衔接”制度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执法文书、案卷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要求进行制作、装订。

      秦皇岛市法制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总结专项检查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成果、典型经验和反面案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