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27.06.2014  12:24

(通讯员 刘英)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秦皇岛市法制办从今年6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重点是涉及民生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国土、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对2013年以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检查。一是2013年5月10日省政府废止、修改的37部政府规章的落实情况(省政府令〔2013〕2号、3号),是否存在仍按废止或修改前政府规章进行处罚现象;二是实施行政处罚、全面建立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强制的部门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现象;三是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建立“两法衔接”制度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执法文书、案卷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要求进行制作、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