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规范省级罚没事项的通知

12.05.2016  23:3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梳理规范省级罚没事项的通知

省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决定对省级罚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报。各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照《省级罚没清单梳理表》、《省级罚没清单梳理汇总表》认真进行梳理填写。对需要修改、废止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罚没事项,要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加盖公章后报省法制办。(联系人:张增群;联系电话:87801212,15028105498)。

(二)审核确认。省法制办要对各部门提出的修改、废止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罚没事项的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会同相关部门逐条逐项进行核实确认,并根据核实情况编制罚没事项目录清单。

(三)公开发布。罚没事项目录清单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在省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各部门也要对保留的罚没事项,编制罚没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二、完成时限

各部门要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梳理、填表上报工作;省法制办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清单编制工作,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集中力量抓好梳理、规范工作的落实。省法制办要加强协调和督导,确保梳理编制罚没清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省级罚没清单梳理表

            2、省级罚没清单梳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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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