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支队应急办先行组织学习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14.05.2015  12:36
2015年3月19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审议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并将于6月5日实施。为了全面掌握《办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今后的应急管理工作,5月13日,支队应急办组织全体人员先行对《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 通过学习讨论,使全体成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白了应急管理工作“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同时全体成员还对今后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