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办事处的章“不中”要盖乡政府的章

16.06.2015  16:53

  付忠于(河南汝南)

  因正值夏季秸秆禁烧关键时期,偌大的机关院内只有我和办公室几名人员在值班。下午4点多,一名群众来到办公室,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笑着对我说:“同志,还得麻烦一下,你盖的办事处的章他们说不中,要盖乡政府的章!

  我接过信一看,原来是前几天我给他盖过的。他儿子、儿媳在郑州打工,孙子想在郑州上学,学校让出具小孩在家无人监护的证明,否则不能入学。村干部按要求写了小孩无人监护的证明,我加盖了办事处的公章。原以为事情办妥了,不成想,老人却说,信寄过去了,学校说不中,要盖乡政府的章才行。

  我请老人坐下,向他解释:咱们过去是乡,在2009年县里为了扩大城区面积,调整行政区划,把乡撤了,设立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公章早已交到县里了,现在只能盖办事处的章。

  老人听了我的解释,似懂非懂,仍坚持说:“你帮帮忙,给盖上乡政府的章,小孩要上学”。无奈,我只好写一份撤乡建办的情况说明,并将上级批文复印一份交给老人,安慰他说:“你把这些材料一块寄过去,学校一看就明白,会让孩子上学的!

  看着老人离去的背影,我十分感慨:这才只是开始,今后来办理此类手续的家长会更多,不知道现在学校要这证明有什么用?小孩上学还需要家里出无人监护证明,小孩和父母一块在城里生活,有户口本身份证不就行了吗?真让人匪夷所思。而更让人不解的是,需要盖乡政府的章,办事处的章“不中”,真让人闹不明白。但愿,有关教育部门能详察民情,别再麻烦群众提供这类“奇葩”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