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副市长对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工作进行调度

09.04.2018  12:41

  4月4日下午18时许,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公安局长刘胜主持召开会议,对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工作进行调度。会上,市局副局长兼交管局局长李丛刚和交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建芬,党委委员、调研员闫国平,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李保进分别就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工作提出了要求。
  针对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工作,刘胜副市长强调:一要加大警力投入。在早晚高峰和节日出行重点时段,提前部警,最大程度增加一线执勤警力的投入,努力营造平安、顺畅的节日出行环境,让市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安机关为疏堵保畅工作做出的努力。二要做好重点区域的疏堵保畅工作。主城区将工作中心聚焦在大型商圈周边、出入市口、上下高架桥口等容易发生拥堵的地段;县、市(区)要做好公墓、景点及周边的疏堵保畅工作准备,市交管局要加强道路交通工作检查和指导力度。三要提前做好返城高峰的应对准备工作。在可能发生拥堵的高速路下口、国道进出口,提前部署警力,最大程度缩短机动车停留时间,减少拥堵发生的可能。四要加大执法打击力度。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要严查酒驾、毒驾行为,使公安机关打击酒驾、毒驾各项举措深入人心,形成浓厚氛围。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本地、本辖区特别是农村道路上酒驾、毒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打击酒驾、毒驾全市覆盖、不留死角。五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946、992等交通广播,实时向群众推送道路交通情况,引导群众错峰出行、改线路出行。要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既要加大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也要继续强化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加大对酒驾、毒驾打击的正面宣传。要加大交通事故预防类的宣传报道,倡导群众文明出行、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