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梅世彤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6.12.2016  20:03
  日前,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梅世彤作出重要批示:“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当前正值年终岁尾,安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克志书记、庆伟省长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11月30日,梅世彤代市长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狠抓责任落实;要强化源头管控,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严管重罚,形成有效震慑;要强化担当意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法人必须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为了强化县、乡政府“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落实,梅世彤代市长还与各县(市、区)签订了“打非治违”责任状。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国权两次召开全市性会议,专题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市安委办成立10个督导组,每组由1名处级干部、4名业务骨干、8名专家组成,对123个乡镇、111个部门、313家企业进行督查,查改隐患2453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沧州市已从12月1日开始,集中利用四个月的时间,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组织权威专家、业务骨干、执法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无缝隙的排查与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复查率100%、整改率100%。实行“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和“隐患整改指令制度”、“黑名单”制度,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坚持条块结合,市安委办实施综合督导,主管部门强化行业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