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行政许可

29.07.2014  09:07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一)许可内容

许可事项名称:《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核发。

许可事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许可实施主体:所在地分、县(市)公安局。对从业单位不明的事项,市局治安支队危爆大队可提供咨询。工作时间为正常工作日,联系发方式:13931977225,民警姓名:马力源,警号:006220,监督举报电话:89663733。

许可数量:无限制。

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许可时限:受理后1个工作日。

(二)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1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通过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2)《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3)安监部门颁发的安监资质证明。

(4)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资质证明。

(5)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6)单位法人和仓管员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7)厂区剧毒品库房照片和四邻情况平面示意图。

(8)剧毒化学品九项管理制度和单位内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9)单位法人治安防范责任书。

(10)公安机关颁发的剧毒品库房治安防范验收意见书。

2 、受理。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市)公安局受理人员。

(1)主管民警在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民警在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地市主管民警审核”项目中点击“不同意”,并在审核意见中一次性载明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主管民警在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地市主管民警审核”项目中点击“同意”后,将申请信息上传到地市主管领导资源库。

(2)主管领导按照主管局长的授权在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和主管民警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领导在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地市主管领导审批”项目中点击“不同意”,并在审批意见中一次性载明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主管领导在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地市主管领导审批”项目中点击“同意”后,申请单位可直接在本单位打印《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三)决定和送达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市)公安局受理人员。

对于经常购买剧毒化学品的从业单位,经系统备案后可直接向辖区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申请领取成册的购买许可证。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可成册颁发空白的购买许可证给从业单位,并由主管民警在系统上录入从业单位领取的空白购买许可证基本信息。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对于使用完毕的购买许可证存根,要及时送交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由主管民警存档备查。

购买许可证网上购买审批,是指从业单位通过系统向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直接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县(市)级公安机关通过系统直接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决定的快速审批方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出证流程: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可通过设在从业单位的信息系统前台直接向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提出购买申请;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主管民警在系统上对从业单位提交的购买申请进行快速受理;对申请购买的品种、数量以及提交的销售单位资质等相关材料进行快速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报本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决定(按照本级公安机关局领导授权直接进行审批决定);从业单位在系统前台收到批准决定后,直接打印出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进行使用。

(四)购买许可证回执的网上核销

购买许可证回执的网上核销, 是指从业单位通过系统直接从网上上交回执的方式。

购买许可证回执的网上核销流程: 购买单位使用购买许可证购买回剧毒化学品并进行入库后,仓管人员要立即将购买许可证回执第一联交本单位系统操作员进行以下操作: 一是 按照仓管人员签注接收入库的品种数量进行入库的系统登记; 二是 在购买过程结束后七日内进行购买许可证回执第一联的电子核销,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专管民警在系统上负责及时对从业单位的电子核销申请进行确认;纸质回执可由购买单位在一个月内集中上交至县(市)级公安机关治安(危管)部门,由专管民警进行核查登记存档。

销售单位在销售剧毒化学品交易完成并进行出库后,仓管人员要立即将购买许可证回执第二联交本单位系统操作员进行以下操作: 一是 按照保管人员签注出库的品种数量进行出库的系统登记; 二是在 销售过程结束后七日内进行购买许可证回执第二联的电子核销,销售单位所在地县(市)级公安机关专管民警在系统上负责及时对从业单位的电子核销申请进行确认;纸质回执可由销售单位在一个月内集中上交至销售单位所在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由专管民警进行核查登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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