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 “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3.09.2016  23: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安排部署,我省2016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一并开展。现就做好我校的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向科研一线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2. 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部门及地方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

  3. 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 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进一步严格选才标准,将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推荐评审,并对拟推荐对象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二、目标任务

  1. 完成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任务的遴选。根据科技部要求,2016年我省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5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参与国家遴选。经我校推荐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

  2. 选拔推荐 “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议人选;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

  三、条件要求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有关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 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五、申报流程及材料

1.请申请人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3,使用A3纸打印)一式1份。

 2.请各申报人于9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3.经学校统一评审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玲玲(科技处913房间)

  联系电话:8626556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3、 创新人才培育示范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

 

 

科技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