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三条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

14.11.2017  12:47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了一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创新力度,经国务院批准,将其中已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13条改革举措在全国或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其中,我省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有3条改革举措入选。

我省3条改革举措是,强化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与激励机制(在全国推广)。我省修订发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在国有企业开展试点,初步形成了以创新为导向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下一步复制推广将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鼓励引导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在全国推广)。其中包括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实施的改革举措,即外国留学生凭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可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注册企业的,凭高校毕业证书和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同时还有上海的改革举措,即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积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简化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新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申请渠道。其中包括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实施的改革举措,即整合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在全国推广)。同时还有上海的改革举措,即在原有永久居留政策基础上,新增工资和税收挂钩的市场化渠道,外籍人员达到工资、缴税、工作年限等方面规定标准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

其他10条向全国推广的改革举措为:提供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提供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提供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提供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军民大型国防科研仪器设备整合共享;以股权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民口企业配套核心军品的认定和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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