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创新四举措找准捏住“老赖”的七寸

13.10.2014  16:13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新乐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尝试四项执行新举措,开拓了执行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专项活动从法院独自跳“光杆舞”向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的“大合唱”转变,实现全社会联动执行。

        一是“冻结”驾驶证不予年审。针对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该院积极尝试与公安车管部门联动“冻结”涉案者驾照不予年审的做法。在受理案件后,通知肇事司机递交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备以后执行用;若肇事司机执意不提交,又不履行义务,由执行人员到车管部门调取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信息,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提前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对其驾驶证进行“冻结”。截至目前,该院与公安车管部门共同“冻结”驾驶证照6人次,所涉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24万元。

      二是强制退出高额保险。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及风险意识的提高,老百姓投保情况也非常普遍,针对此特点,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该院根据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查询被执行人在各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的有关规定,强制其退出高额保险,以退保费用解决执行难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10次,强制退保3人,涉及金额12余万元。

      三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立或民办的初中和小学也随之增多 ,这些所谓的“贵族学校”,借助于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凭借其雄厚的师资,改变了以前服务对象仅限于极少数“大款”的格局,越来越受到普通老百姓的认可,特别是众多的农村老百姓也开始将子女送到私立学校就读。针对这一现象,在执行中该院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本着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思路,积极尝试限制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举措,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的,一律通知学校让该子女退学,拒不协助或消极协助的,坚决处罚学校。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向各私立学校发出协助执行通知5次,强制退学5人。

      四是积极运用与公安、检察机关构建的联动打击拒执罪机制。针对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隐瞒常住地址、下落不明,导致法院无法执行的失信现象,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打击拒执罪执行联动机制。由法院以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及时有效打击拒执罪,维护法律尊严。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5名,公安机关均立案。其中,3名被执行人慑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18万余元。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刑罚制裁,警示教育其他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到“刑罚制裁一人,警示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