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供给:浙江科技创新券的“新玩法”

18.02.2016  16:11

■释放空间谋变革

前不久,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指出:“十三五”浙江要着力找准短板、补好短板,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而对浙江科技创新来说,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就是其中的一个短板,大力“创新供给”,以创新券补短板是浙江省科技厅推出的重要举措。那么,究竟供给是如何创新的,短板怎样补齐的?本报记者就这一问题到部分县市进行了调研。

创新券,是一种企业可以抵钱到科研院所或高校使用高端科研设备的代金券。企业递上创新券,使用仪器设备后,院所高校和平台单位再到当地科技部门以券换钱……早几年发端于湖州市的长兴、德清县等县市,推广到浙江所有县市区科技部门;从动员企业使用创新券,到企业自发要求使用创新券……浙江创新券使用风生水起。

2015年初,浙江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联合发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发放1亿元科技创新券,推动全省500家以上省级科技创新载体的50000套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企业50万家次,带动50万人创新、创业。到2015年底,全省共发放创新券2.1亿元,使用8230万元,共有586家创新载体提供服务7002次,受惠企业6399家次。

浙江省内中小微企业数超过400万家,大多数企业没有专门的研发人员和检测仪器,新产品研发、升级、检测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大瓶颈。政府以不设支持门槛的创新券扶持企业政策,对尚不具备研发实力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从补短板的角度看,浙江创新券的使用带来两个重大转变:一是科研经费的改革面向了企业;二是企业不用再投巨资购买高端科技仪器设备,凭创新券共享大型仪器,降低研发了成本。

浙江省科技厅将创新券的应用视为改革传统科研经费管理思维的一次重要实践,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奖励、创业天使投资引导等方式,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创新券的设立和使用,就体现了这种改革的思路。

以往科技科研经费都以项目的形式奖补给企业,主要支持大企业、大项目,造成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现在通过云服务平台发放创新券,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与个人都可申领。

比如,湖州市市级层面将创新券的推广使用与企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结合起来;海宁市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打破原来传统的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的方式,向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绩效为导向的普惠制政策推动创新为主转变。

为了让创新券更适应企业需求,更能引领企业创新,浙江省科技厅通过每年都进行的百局千人万企业活动,了解全省科研仪器设备变化状况,使供需均衡,服务有效。同时,为实现精准服务,浙江省在创新券使用方法上也进行了创新。比如,长兴县设计“申请类”创新券和“奖补类”创新券,创新券的使用范围有了较大的改进;温州市大学科技园将创新券分为普通券、专项券和平台券三类新券等等……浙江创新券的推广使用不断适应企业的需求,全省11个市和94个县(市、区)出台了创新券管理办法。

2015年3月9日,浙江省首个政府部门云服务平台——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线,开通科技创新券申领、审核、发放和兑现系统,并且集聚4000余家创新载体,60000余台(套)科研仪器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信息、资源、资金等“一站式”科技服务。

申请这套创新优惠券,流程非常方便,全部可在网上操作:在电脑上点开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入创新券运行系统,就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网上申请创新券,按照各个地区的标准,得到核准后即可使用。每张科技创新券都有唯一编号,以电子币的形式存放在企业的“电子钱包”里,可随时使用,支付科研机构服务经费,但不得转让、买卖、赠送和兑换现金。每一笔创新券的发放、支付、审核,系统都有记录。

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陈洪涛告诉记者,省科技厅将在省科技经费中每年安排资金,根据省级创新载体开放共享实效,在次年的1月底前按照意见规定使用范围、服务市县企业的本年实际兑付的创新券总额,最高给予30%的补助。

而在不久前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上,这个数字被再一次加码:全省新增创新券发放额1.5亿元、使用额1.5亿元、服务企业1万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