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保刚在《党建》杂志撰文谈依法治国

27.09.2014  02:55

中宣部主管的党建杂志2014年第9期的“特别策划·十人谈”栏目以优良党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展开讨论,省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社科联常务副主席曹保刚应邀就“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党的重大任务”发表观点。

文章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是根本之道。我们都不只一次听到或看到“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这句话,公交车纵火案件、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群体性的上访维权事件的新闻报道也屡见不鲜,这些都映衬着当前利益的碰撞和矛盾的生成,政府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没有科学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公正的司法,改革和发展将无章可循,中国梦也就无从实现。

文章指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不能有法治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不能缺少有效的手段执行法律,不能让司法公正难以维护、不能缺少合法的途径化解矛盾。在现实的工作中,法制要有系统性和适用性,国家与地方协调,精准覆盖各个群体,要能宽泛的应用到实际工作生活中。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法律如同空气。完成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这个任务,有时无需轰轰烈烈,只需脚踏实地。

首先,我们广大党员要树立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在心里。只有人心思法、人心思治,才能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法治精神包括,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丰富内涵,这些要内化于每一名党员的内心,外化于每一名党员的行动。而领导干部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

其次,党员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依法行政。遵守党纪国法是对一名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执行起来看似简单,然而现实未必乐观,如有些人运用自己的权力干扰司法公正。党员是时代的先锋,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在社会主义中国,不存在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也决不允许有党纪国法之外的党员。

最后,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宣传法治,营造全民守法的氛围。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公民的守法意识、守法程度有关。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还要当好依法治国的宣传者,把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作为自己长期坚持,自发自觉的任务,到群众中去,主动参加普法活动。这样才能无愧于中国共产党员这个光荣而骄傲的身份。(学会处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