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整治治安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17.07.2017  11:50

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廊坊市的决策部署,廊坊中院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整治治安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平安廊坊建设总体要求,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各类刑事犯罪,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打出声威,坚决实现“刑事案件总量同比明显下降,侵财类案件发案率、重大以上刑事案件及治安事故发案率同比明显下降,确保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有较大提升,确保十九大前夕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目标。

这次行动将坚持用足用好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的工作原则,确保严打的声势和声威。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完成,将采取以下几项有力措施予以推动。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为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廊坊中院成立了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整治治安环境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攻坚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统一领导,确保攻坚行动快速开展。

突出重点,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的法律效果。两级法院要按照准、快、狠、深、稳、细的总体要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非法讨债等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杀人、爆炸、放火、投毒、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和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传销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危害民生类犯罪;依法严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和非法信访中以起哄、闹事为目的寻衅滋事犯罪等,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集中宣判一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刑事案件,最大限度的震慑犯罪,鼓舞群众,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提高群众安全感。

强化作风,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的审判质效。两级法院要整合刑事审判力量,将办案骨干力量充实到百日攻坚行动第一线。在办案过程中,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能够当庭宣判的要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当庭宣判,对不能当庭宣判的要按照中院要求定期集中公开宣判。

协调联动,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形成合力。两级法院要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确保形成百日攻坚行动合力。

把握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两级法院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攻势,努力营造严打整治浓厚氛围,震慑犯罪,教育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