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河北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赵江辉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03.08.2018  04:01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追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赵江辉同志为“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赵江辉同志2016年8月在驻村扶贫期间罹患肝癌,2017年11月19日经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赵江辉同志理想信念坚定,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参加法院工作24年来忠诚尽责、秉公办案,依法审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积极投身扶贫攻坚工作。在担任丰宁县扶贫工作队队长期间,赵江辉同志自觉克服艰苦驻村环境,认真落实精准扶贫要求,深入基层逐家逐户搞调研听民意,尽心尽力谋出路引资金,以坚韧不拔的劲头探索出特色种植、产业富民的发展模式,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趟出一条新路子。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外出联系扶贫项目用的是自己的车、花的是自己的钱,从不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用实际行动赢得当地干部群众广泛赞誉,曾获得全省脱贫攻坚贡献奖、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等荣誉。赵江辉同志去世后,中共丰宁县委追授其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河北高院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  

赵江辉同志对党忠诚、勇于担当,其公正司法、献身扶贫的光荣事迹,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党员干部以党的事业为重、人民利益为重的政治品格和光辉形象,是新时代人民法官服务大局、一心为民的优秀典范。赵江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已经在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法院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