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环保分局 五项措施,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12.12.2017  17:44

为确保我县环境信访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我局始终把“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环境信访工作的基本准则,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众上访。
    一是通过认真学习《新环保法》《信访条例》,提高了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接访工作制度、信访登记归档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
    二是密切与群众联系,随时接访,始终坚持规范用语、耐心接听、热心解答、认真记录、迅查速办。
    三是实行信访案件受理时限制,小案当场解决,需综合协调的在规定时间内尽量缩短办案时间,涉及其他部门或不在本局处理权限的及时向投诉者说明原因并帮助其联系主管部门。
    四是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成专案组调查处理,并对留有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的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是加强追踪回访,确保信访案件不反弹,有效避免和减少重复、越级访案件发生,真正做到了让政府和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