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委、市政府 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17.05.2016  00:22

 

  近日,邢台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中共邢台市委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邢发〔2016〕6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安排部署。这是继《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2014〕14号)之后,又一个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

意见》明确了改革的主要目标,即推进新型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奠定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的基础;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合作企业集团为载体,构建覆盖全市现代流通网络;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小额贷款公司、投融资担保平台、农业合作保险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提升供销社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实施电子商务工程,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提升服务“三农”能力。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一是创新组织架构,市、县两级建成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二是理顺管理体制,稳定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行县以上供销社领导班子和集团公司(或资产中心)交叉任职,实现系统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双线运行的机制。三是创新合作形式,实现借力发展,共同搭建服务“三农”的平台;四是创新服务方式,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多种服务模式,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企业;五是推进基层社设施改造,拓宽服务范围,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六是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七是加快推进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改革,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行业性集团企业,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八是依托龙头企业、特色产业、产业化基地等,着力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知名品牌,提升邢台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供销合作社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协商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采取强力措施,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县、乡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一是强化政策支持。重点在农产品政策性收储、经营资质审核、涉农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历史债务处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基层社发展。二是维护法律地位。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供销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解决当前供销社担负的改革任务与队伍结构不适应问题。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列入各级政府督查范围,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