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方案 确保全年优良天数稳步增加

09.06.2014  10:50

    近日,石家庄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4年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将全力开展“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等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年优良天数稳步增加、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6%。

     “数据

    主要污染物指标要稳步下降

    今年,我市将全力抓好“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等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能健体,严格执法,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不失时机倒逼转型升级,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崛起。

    《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全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44万吨、4.2万吨;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控制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稳步增加,并提高一级优天数。

    同时,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指标,实现稳步下降,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6%。

     压煤

    全年净削减煤炭400万吨

    各县(市)、区将继续停止审批新上涉煤项目,确需新上涉煤项目,实行减量等量替代。11月15日前,完成中电投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三厂和热电二厂南厂区供热替代工作。统筹能耗和效益,兼顾压煤和保增长,确保全年净削减煤炭400万吨。

    年底前,提前完成国家、河北省下达的“十二五”水泥落后产能及有关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6月底前,平山县、鹿泉市全部拆毁西柏坡高速两侧的水泥粉末企业。在彻底完成第一批18家企业的基础上,完成第二批17家水泥企业18台磨机的拆除,削减水泥年生产能力910万吨。

    10月底前,完成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取暖燃煤锅炉改烧低硫型煤和燃煤炉灶改用液化气灶工作。在三环以内所有城中村、城郊村推广节能环保炉具,推动改烧低硫型煤和燃煤炉灶改用液化气灶工作。2014年,全市推广使用含硫份0.6%以下优质低硫煤炭750万吨以上。

    工业园区内禁止企业自建燃煤锅炉,无集中供热的工业园区,尽快配套建设集中供热站,鼓励秸秆等生物质热电厂建设。提高天然气保障能力,实现天然气“县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