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出台措施大力扶持发展振兴中医药事业

13.08.2019  22:41

  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力争到2020年底,市中医院和万全区中医院基本达到三甲中医医院标准、其他县区中医院达到二甲中医院标准;全市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乡镇卫生院建立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70%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力争开展6种以上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村卫生室力争提供5种以上的中医药诊疗技术。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实力。采取优先解决编制、适当放宽学历限制等措施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逐步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制定优先招聘政策等方式,确保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医师总数20%以上。三是拓展中医药产业渠道。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将不作布局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妇科、儿科、康复、老年病和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 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将陆续设立“治未病”科室。四是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逐渐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适当提高住院患者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将符合规定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医保报销政策。进一步深化张家口市中医院与北京中医医院合作,鼓励北京医疗机构在张家口开展协同重点专科项目,支持北京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在张家口建工作站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