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

13.04.2016  15:21

我省出台措施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

十三五”末力争我省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贸易占比提升到45%以上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意见》,提出积极推动国家批准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意见要求,尽快全面融入国家构筑的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格局,力争到“十三五”末,使我省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占比提升到45%以上,利用外资提升到80%以上,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增长15%以上。

扩大货物贸易规模

在全面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同时,重点加强与韩国、澳大利亚以及东盟等自由贸易区国家的贸易投资合作,切实提升合作规模和水平。

利用好原产地政策。在进出口中,引导企业了解并善于利用原产地规则,促使企业主动申领各类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在贸易谈判中利用优惠原产地证与客户共享关税利好,降低进出口货物成本,争取更大利益。

鼓励转口贸易。引导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区的关税优惠,通过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向与其有关税优惠的第三国开展进出口贸易,有效延伸自由贸易区政策的特惠功效。

适时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利用区域性优惠政策寻求扩大产品出口市场新途径,在巩固美、日、欧盟市场的同时,扩大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秘鲁、智利、巴基斯坦、哥斯达黎加等自由贸易区市场,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

拓展利用外资领域

扩大制造业利用外资。推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吸引外商投资,努力在炼油、输变电、工程机械、感光材料等领域形成新的外商投资热点;引导外资投向我省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力争在汽车和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通用飞机、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照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领域推进与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

拓展服务业利用外资。抓住国家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契机,推动我省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努力在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形成新的外商投资热点。

推动新方式利用外资。充分发挥境外上市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支持作用,积极建立境外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推动条件成熟企业在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吸引外商通过PPP方式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试点。

加大境外投资合作

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围绕钢铁、水泥、玻璃、电力、纺织服装和装备制造等重点优势产业,通过绿地投资、股权并购、合资合营及承包工程等方式,促进我省优势富余产能“走出去”。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抓住东盟等周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积极承揽和参与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带动设备原材料出口和对外劳务输出。支持优势国有企业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资源供应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

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以获取先进技术、知名品牌、高端人才及营销网络等要素为目的开展并购投资;支持企业在市场潜力大、产业配套强的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分销、物流、运维中心,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