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市出台严管建筑施工扬尘新版十二条

27.02.2017  00:38

近日,我市出台《石家庄市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在“旧十二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扬尘管理,对全封闭施工、降尘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上午,记者在体育大街和平路西北角的某工地看到,施工现场的未施工区已经全部硬化,喷淋和雾炮设备正在进行喷水降尘。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高清监控设备也已经安装到位。

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提升的这些新变化,源于我市严管建筑施工扬尘新版十二条的出台。与旧版相比,“新十二条”将实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属地管理、网格化管理的新举措。其次,对施工区域的施工、管理也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在此前封闭施工规定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必须采取从底到顶的全密闭封闭式施工。同时,对施工现场洒水清扫也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基坑开挖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喷雾等湿法作业降尘措施。

新十二条”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在出入口必须设置高标准的车轮冲洗、车身清洁等自动化冲洗设施;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在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与市、县(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数字高清视频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