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1万亿 全面提升经济竞争力

13.06.2017  12:0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减税降费。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这些减负举措,主要针对小微企业减税和垄断行业降费,既是重大的战略决策,也是重大的改革举措。”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落实财税改革的重要举措。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企业负担要公平,不合理的收费要减免或者取消,这是落实中央既定的方针。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减轻负担有助于企业加快技术研发。这一举措也是“放管服”一系列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

  让企业轻装上阵

  会议确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采取上述新措施,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其中降费占60%以上。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尽快把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让广大企业真正受益。下一步,各级政府要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胡怡建说,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垄断行业收费,降低制度性成本,也是减税的具体体现。减免这些费用有助于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同时,也有助于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财政部进行了一系列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措施。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免征了国内植物检疫费、林地勘测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整合归并了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政府性基金,扩大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此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对地方涉企收费清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查处地方违规涉企收费78例,涉案资金10.5亿元。

  检查结果显示,2016年以来,各地共取消、停征、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90项、降低标准82项。目前,政府性基金项目已由2002年的308项减少到2016年的23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由2000年的375项减少到2016年的92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到平均20项左右,主要是涉及个人事项的考试、培训收费,涉企收费平均不到5项,乱收费行为大幅减少。

  小微企业获减税“红包

  在国务院出台多项降费举措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出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上限,提高到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意味着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几乎所有小微企业均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包”。

  这几年,国家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扩围。从2014年起,国家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提至10万元,后再提至20万元,2015年10月直接提至30万元,此次再度将优惠标准提至50万元。

  “从30万元的‘顶格’,到此次再度‘破格’提升到50万元,体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介绍,小微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也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关照的对象,这些政策的出台将会进一步增强国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心,产生积极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数据显示,2012—2016年,受益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扩围,约有1500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近700亿元,近3年减免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38%。

  “小微企业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减在小微企业身上,受益的却是整个社会,会带来经济发展和就业增加等多重效益。”胡怡建认为,在转型期,对小微企业采取的扶持政策,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67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比如,就小微企业而言,除了将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到50万元外,我国还将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标准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合计每年36万元,2015年和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都超过了1000亿元。

  持续推进政府收入制度改革

  今年的两会结束不到3个月,李克强总理5次部署减税降费措施,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承诺。

  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数据显示,2016年降低企业税负5736亿元。

  减税的同时,降费也没有停歇。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降费减负的政策措施,累计取消、停征、免征和减征了496项收费基金,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超过1500亿元。2016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收费基金清理和改革力度,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460亿元。

  一个月前的一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在年内对外公布涉企收费清单。6月7日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在7月1日前上网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全国“一张网”动态化管理。

  胡怡建表示,只有减税与降费联动,两手并举,才能切实为企业减负,企业减负才能轻装上阵,才能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创业、创新、创富活动中,市场经济才能充满活力和动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减税与降费,可以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开公平的政府收入体系和财税环境,减少市场主体的制度交易成本。

  胡怡建认为,减税降费不仅仅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的有力举措,而且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现代财政制度的助推器,更是迈向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白景明告诉记者,这几年我国减税降费的力度非常大,效果也非常显著,加快了我国经济复苏的步伐。下一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持续推进政府收入制度改革,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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