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冶金 建材 机械 轻工等行业执法监察必查内容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05.06.2014  16:53
  冀安监察二函〔2014〕1号 关于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等
行业执法监察必查内容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支队,辛集、定州市安监大队:
  依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制度有关要求和《201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省局总队二处将组织对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180家企业及有关评价机构实施执法检查。为便于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执法检查实效,现就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依据《201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确定的冶金、建材等行业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企业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的相关行业深化整治的要求,重点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履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以及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表》(附件1)。
  二、关于执法检查的具体要求
  执法检查以查处事故隐患为切入点,依法查处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安全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执法检查按照相关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附件2列出了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的主要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目录,供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时参考查询。在检查要求上,重点检查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侧重点由查静态转向查动态管理为重,注重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情况,把握关键环节,注重解决现场管理以及管理制度上的具体问题。对于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立案查处:
  1.企业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未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隐患未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
  2.近两年来省、市、县执法检查时曾经指出并责令整改,又重复出现的违法行为;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承诺要求履行职责,管理混乱,现场检查存在隐患问题多;
  4.作业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危险区域现场违章作业,未办理履行审批程序或无检修安全方案进行作业;
  5.存在主观故意对诸如危险作业票据、危险作业的安全方案措施、职工培训档案、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等资料有弄虚造假行为的违法行为。
  省局重点对省属及以上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以及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不履行安全承诺、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于违法行为严重的案件予以媒体曝光,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
  各市局接此通知后,负责将此文转发至被查企业,企业名单见《省安监局201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附件2(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商贸等行业重点检查企业180家)。各市局要督促企业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强化执法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协调技术服务机构帮助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具体检查时间根据省局执法工作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列表:
1: 附件1:执法检查内容.doc
2: 附件1:执法检查内容.doc
3: 附件2:主要行业标准目录 2.doc
4: 附件2:主要行业标准目录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