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事业编员工冒领信用卡透支28万余元

31.03.2016  09:45

3月29日,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胡某在事业单位上班,收入稳定,到底是何缘故,让他坐到了被告席上呢?

被告人胡某,平山县人,曾是一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收入稳定。2009年,他发现信用卡可以先消费再还钱,买东西还优惠,就打算自己办一张。

随后,胡某便号召同事一起办理信用卡,期间因人数不足,他便从外面找了一批身份证凑数。

事后,胡某身边的人听说他可以办信用卡,就纷纷找他帮忙。之后,胡某离开原单位自己当了老板,公司刚起步时,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胡某又以原单位的名义,多次到银行办理信用卡,自己忙时,胡某就让被告人张某去银行递交材料。

胡某交代,张某趁着去银行递材料的机会,便了解了办卡的流程,于是背着胡某用一些身份信息办了不少信用卡。

就这样,胡某、张某先后冒领了52人的信用卡,其中,胡某用18张信用卡恶意透支了28万余元。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胡某提出了异议。

虽然辩解自己不是恶意透支,但对于偷偷冒用他人信用卡一事,他深表后悔,也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庭审结束后,法院合议庭将依法定程序对本案进行评议,评议后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市民,如果需要办信用卡,一定要亲力亲为,避免通过中介、朋友、亲戚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也不要轻易给别人借用,使用时要在上面写明使用方式,防止其他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