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兜底贫困人口重病救治

26.07.2017  02:32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对重病兜底保障实现全覆盖。

  《方案》提出,完善大病保险救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建立健康扶贫保障衔接机制,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措施,实行有序联动报销。全面实施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现定点医院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一站式结算。充分发挥公益慈善医疗救助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公益团体、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工作,开展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依托社会公益团体、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实现与特殊困难家庭的精准对接,减少或免除个人医疗费用,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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