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请报送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有关情况的函》的通知

14.07.2014  10:31
  保定、沧州、唐山、廊坊、衡水、邢台、邯郸、张家口市商务局,辛集市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请报送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有关情况的函》(商贸促函〔2014〕8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局要引起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附表,并于7月16日前将有关情况以电子版反馈我厅。
  填报要求:附表1由各单位负责填报;附表2由白沟市场、辛集皮革城填报。
  联系人:张增绪    
  电话:0311-8790937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商务部《关于请报送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有关情况的函
     2.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附表1)
     3.2013年重点推荐的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最新情况表(附表2)
 
 
                       2014年7月11日

附件1:商贸促函【2014】80号文.pdf

附件2、3:附表1、附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