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立案改革效果好

15.01.2015  11:08

    为了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健全派出法庭的司法功能,更好地便利当事人诉讼,2014年7月份起,兴隆县人民法院北营房、大杖子、半壁山、挂兰峪四个派出法庭直接受理案件,到年底,四个法庭共接待诉讼群众1000余人次,立案205件,案件受理量同比下降26%。四个派出法庭案件受理量下降同时,立案改革还推动了全院诉前调解工作开展及立案环境的改善。

    改善之一,方便群众诉讼。以往实行统一立案,因立案手续不全,或不合要求,当事人常常要跑好几趟才能把案立上,费时、费事、费钱,群众意见很大。现在,就在辖区法庭立案,缺啥材料少啥手续就近补,省时、省事、省钱,群众对法院重民声办实事的做法拍手称快。改善之二,促进诉前调解。以前,派出法庭参与诉前调解多是应民调组织要求,主动性较差,现在,立案、审理、结案全部自己负责,案件受理量高带来的审判、执行及涉诉信访压力高、难度大等实际问题,促使法庭的干警们做纠纷诉前化解的主动性悄然提高。如今,立案前必做调解在基层法庭已成常态。四个派出法庭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的提高,有效地缓解了全院审执及信访压力。改善之三,缓解立案压力。派出法庭直接受理案件还使立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立案庭的接待压力明显下降,当事人立案等候时间明显缩短,立案庭干警做诉讼指导、法律法规解释、立案调解等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的点赞声越来越多。

    对以后工作,院党组表示,将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要求为出发点,以满足民需为落脚点,以加强派出法庭立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继续探索、拓宽基层法庭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及渠道,更好地司法为民。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