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至10家

03.12.2014  23:25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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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高杖子、大福洞、六道河、八道河4家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兴隆县严格按照“资产有归属、管理有主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原则,全面总结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与管理经验,大胆实践,探索推进了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入社社员达到1489户,受益农民达到5956人,拥有水利设施87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892亩。     承德市为解决农田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问题,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于2013年底成立了全省首家水利合作社——“兴隆县高杖子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国家资产与农民利益融合在一起,走出了一条合作社管水兴水的新路子,创造了“政府投资建设,农民股东管水,全体村民受益”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