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26.06.2018  15:37

    近期,兴隆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措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一是建章立制定职责。成立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细化机关各股室工作职责,完善机关股室与基层分局的合作督导机制。

      二是摸底排查建台帐。对辖区内的旅行社、旅游景区运营公司、景区及周边餐饮、零售经营者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帐,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合理分配监管力量。

      三是明确重点强监管。重点查处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无证经营农家院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是教育引导抓宣传。加大对旅游市场经营业者的宣教力度,重点讲解《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是巡查监管全覆盖。对全县旅游景区进行逐一检查,对兴隆山、雾灵山等重点旅游景区坚持不定期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提高检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5家旅游景区,景区及周边经营户47家,旅行社7家,对3家涉嫌违法违规的经营者进行立案。(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