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今春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10.03.2015  18:19

冀林字〔2015〕80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各沙尘暴监测站: 当前,我省已进入沙尘暴重点预警期,为切实做好今春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林沙发〔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按照《河北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沙尘暴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出现重大灾害事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职责,把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沙尘暴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加强现场处置、应急评估和应急宣传,把沙尘暴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超前部署,尽早制定应急方案。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把应急关口前移。要及早制定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方案,细化和完善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测,做好应急值守。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省和各地气象台站、沙尘暴地面监测站和信息员等信息源,及时掌握沙尘暴发生发展动态。各沙尘暴监测站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监测,并按时报送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若有重大沙尘暴预警信息,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做出预警。重大沙尘暴灾害一旦发生,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处置工作,并加强灾情监测,密切掌握灾情发生发展动态。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在沙尘暴重点预警期(3月1日至5月底),严格执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各地沙尘暴信息员队伍要保持稳定,如有变动请及时报送省林业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值班。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人员和责任落实到位。 请各市于3月13日前将沙尘暴信息员情况表、沙尘暴应急值班表和今春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安排报省林业厅治沙办。 联系人:肇楠;联系电话:0311-88607627;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沙尘暴信息员情况表             2.沙尘暴应急值班表 upload/file/2015/%E4%BF%A1%E6%81%AF%E5%91%98%E6%83%85%E5%86%B5%E8%A1%A8.xls upload/file/2015/2015%E6%B2%99%E5%B0%98%E6%9A%B4%E7%81%BE%E5%AE%B3%E5%BA%94%E6%80%A5%E5%A4%84%E7%BD%AE%E5%B7%A5%E4%BD%9C%E9%80%9A%E7%9F%A5(1).pdf 河北省林业厅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