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厅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08.09.2017  15:48
  近日,海南省审计厅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明了海南省今后企业审计的方向,明确企业审计从“审企业”向“审资本”转型,全面发挥审计在推动海南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中的监督作用,促进海南国资国企“十三五”发展蓝图的实现。

  意见提出,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突出重点,实施精准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实施精准审计,从有助于党和国家主要经济政策的落实、有助于政府主要经济目标的完成、有助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等方面,策划与制定企业审计项目计划;围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实施精准审计,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企业和岗位的审计监督,落实企业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围绕“位、权、事、财、人”权力运行五要素实施精准审计,重点关注权力和责任情况、突出问题和履职情况。

  意见明确,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人员要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及时转变理念,适应企业审计的转型发展。树立“审计全覆盖”意识,国企国资、国有资金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不留盲区和死角,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树立“资本审计”意识,重点监督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境外投资、重大股权变动、资产重组、股权收益、资产保值增值等,做到由“审企业”向“审资本、审资产”的转变;树立“分类审计”意识,根据不同类型企业设定不同审计目标、关注不同审计重点和做出不同审计评价,提高企业审计的有效性,以及审计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加强审计能力素质建设,打造胜任新常态新要求的企业审计队伍。积极探索和创新组织方式与技术方法,建立经常性审计、大数据审计和一体化审计等工作机制,在工作实践中运用大数据审计思路,提倡运用大数据审计技能。加强审计工作方法、组织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在审计实践中积极贯彻落实。(钟宇靖 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