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21.09.2015  17:40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以下统称“返乡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的原则,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为根本方向,以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提升、扩散、共享为纽带,以支持返乡人员领办农村新经济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为重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全面激发返乡人员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快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

  (二)主要目标。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强化创业培训,着力解决返乡创业中的突出问题,广泛调动返乡人员创业及各方支持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创业平台进一步完备、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进一步改善,加快形成有利于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环境。力争全省每年新增返乡创业人数5万人,辐射带动40万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三)依托精准扶贫战略推进返乡创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1+17”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引导返乡人员与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对接,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村道硬化、饮水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建设、易地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返乡人员利用本地资源大力发展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牛羊肉、中药材、蔬菜、果品等地方特色优势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积极构建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工程,围绕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旅游服务等产业开展创业。

  (四)依托返乡人员领办农村新经济组织。鼓励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新经济组织,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建立营销渠道、打造特色品牌、分散市场风险。积极发挥能人效应,引导当地种植、养殖、贩运、加工等致富带头人、经纪人与返乡人员开展合作,帮助返乡人员与当地能人强强联合、兴业创业。

  (五)依托各类园区推进返乡创业。各类园区要主动吸引返乡人员创业的特色产业落户园区,引导返乡人员在产品精深加工、销售、仓储、物流等方面创业发展,延伸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带动发展相关配套产业。要充分发挥县级工业园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引导支持返乡人员围绕发展生产生活型服务业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各类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企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引导、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入园创业。

  (六)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发挥熟悉输入地市场、输出地资源的双重优势,借力“互联网+”,对草食畜、马铃薯、中药材、林果、蔬菜、文化等产业进行挖掘、升级和品牌化,走现代商业发展的路子。鼓励返乡人员利用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等计划项目,拓宽省内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实现特色产品与返乡人员原输入地市场有效对接。

  三、工作措施

  (七)强化创业基层平台服务。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尽快为乡镇、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就业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当地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等资源,解决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场地不足的问题。综合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返乡创业提供便捷服务。

  (八)强化创业网络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及接入能力,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为返乡创业提供网络技术支撑。鼓励返乡人员依托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电商创业孵化园、电商运营中心以及其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创业。引导返乡人员与地方集体经济组织、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等,发展自助“草根物流”,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九)强化返乡创业项目库建设。依托人社部门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返乡创业项目库,力求将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和返乡人员自身特点的项目和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的项目筛选入库。健全项目征集、发布、审核、更新机制,及时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相关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向返乡人员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创业信息,对返乡人员创业进行服务引导。

  (十)强化创业创新科技服务。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和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成果转移服务体系,充分利用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带动和支持返乡人员依托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力度,结合自身发展壮大需要,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帮助返乡人员解决创业难题。积极引进发达地区众创空间在我省扩展复制,消化吸收新的创业理念,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返乡人员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联动发展。

  (十一)强化创业培训服务。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落实培训补贴,紧密结合返乡人员意愿和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和手段,提高培训效果。加强返乡实用电商创业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国家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分基地(甘肃)、淘宝大学(兰州)等专业培训机构,有计划地举办电商创业培训班。培育创业导师队伍,从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建立创业导师库,适时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辅导。依托各级各类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实训基地,推进返乡创业实训项目实施。加强与发达地区对口协作,组织返乡人员定期到发达地区企业实习,增强创业能力。结合精准扶贫,认真开展先富帮后富工程,积极推广甘闽合作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模式,发挥好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

  (十二)强化创业社会保障和中介服务。进一步深化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改革,为返乡人员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提供保障。探索完善返乡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解除其后顾之忧。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帮助返乡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中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积极引导发达地区大型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来我省拓展创业服务市场,加快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为返乡人员提供企业开办、市场分析、管理辅导等创业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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