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05.05.2015  17:14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市(县)安全监管局: 为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决定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内容 评查2014年以来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包括: 1、执法程序规范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2、调查取证情况,行政处罚证据是否充足; 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情况,是否依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实施处罚; 4、委托执法工作情况,是否存在处罚主体不合法、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况; 5、执法文书规范使用和归档情况,是否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及执法案卷归档情况等; 6、执法及案卷中的其他情况。 二、评查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阶段(4月20日—6月30日)。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县)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辖区内各县(市、区)互查活动,时间、方式等具体安排由各市(县)自行决定。对自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并认真进行总结。 (二)互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安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组成2-3人的检查组,按照互查分组表的安排对被查市进行检查,8个省直管县列入原所在设区市检查范围,为必查单位。期间,省局政策法规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及所属县(市、区)安监局随机抽取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对案卷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安监局对案卷自查、互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报告内容包括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所查的案卷名称、编号、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省局将汇总各市、县案卷评查情况,通过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单位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要按照省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安排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既要客观地总结经验,又要如实地反映问题,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被检查单位要认真配合检查组的工作,统筹好自查与互查的时间安排。 (三)认真整改,确保实效。各市、县安监局要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活动,发现自身存在不足,汲取兄弟单位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四)严明纪律,廉洁自率。各级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我省有关要求,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和宴请接待。检查期间不饮酒,不接受任何土特产品及礼品礼金,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联  系  人:吴志鸿    窦天奇    联系电话:0311—87908253、87803062(传真)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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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