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18.01.2016  12:11

  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农村全部建成“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乡村。目前全省共有4.7万个村庄,根据保留村、中心村、撤并村的情况,因村施策,分类推进。

  全省4.7万个村庄分类推进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加快建设三类村。

  其中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有9200多个保留村已经进行美丽乡村建设。下一步,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每年就地改造4000个左右村庄,保留现有的道路、村庄肌理,延续现有文脉,不搞大拆大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突出民居特色,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的民居建筑风格。

  对中心村,则采取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每年启动建设200个左右中心村,平均一个中心村撤并整合3-6个行政村,力争5年吸纳带动5000个左右的村庄。抓好土地复垦,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坚持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园区、乡村工业园区同步建设发展,通过“三区”联动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

  对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按照省委、省政府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对13387个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则对如何撤并村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实行生态移民。对空心率超过50%、剩余户少于100户的空心村,实施搬迁整治。开发有市场价值的空心村,组建农宅合作社,建设乡村酒店,用于养老或休闲度假。对纳入城市规划的村,要结合新型城镇化进行改造建设,一部分改成城市社区,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部分建成城中的美丽乡村,为城市居民提供就近休闲度假之所。对即将自然消亡的村,原则上不再新建设项目、批宅基地。

  2020年15%村庄建成精品村

  我省将大力推进“四美五改”(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做到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实施12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并明确建设标准,加快建设进度。根据各村的基础条件,合理安排资金和力量,因地制宜推进精品村、达标村建设。

  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完成12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民居住房达到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的要求,主要街道100%、村庄整体50%以上的民居按要求完成节能改造;农户改厕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80%以上农户使用清洁能源;村庄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健全,特色富民产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功能凸显,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农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省15%的村庄建成精品村。

  在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要从实际出发,主要抓好改水、改路、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绿化、“一村一品”、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到2020年,全省85%的村庄建成达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