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实施意见

30.09.2014  11:37

  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提高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组织化和国际化水平,部署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降低物流成本。这是商务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谈会和《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重要举措。《意见》全文共分为八个部分。

  《意见》首先确立了新形势下商贸物流的重要定位和地位,要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成为内贸工作“上台阶”的突破口。

  《意见》提出了商贸物流发展的工作任务:一是提高社会化水平,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向配送运营中心和第三方物流发展。二是提高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加强冷链物流建设,加快生产资料物流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绿色物流。三是提高标准化水平,创新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促进的工作机制,以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试点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提高全社会标准托盘普及率。四是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企业共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五是提高组织化水平,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融合发展,引导共同投资建设重要物流节点的仓储设施,合理布局物流园区(中心、基地)。六是提高国际化水平,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区域物流合作为重点,以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重点进出口口岸为依托,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支持建设商贸物流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鼓励有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和开展全球业务。

  为确保任务顺利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服务;优化物流发展环境,加强诚信建设;落实财税土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夯实统计基础,加强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