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6起问题,有的将违规宴请安排在内部食堂或农家乐饭店,有的将高档酒水装进矿泉水瓶带入饭店饮用,有的将婚宴拆分为多次办理,有的借公务之机游山玩水,有的将公车牌照粘在私家车上加油,说明“四风”在高压之下隐形变异,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和完善三年多来形成的有效做法,继续发力加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要紧盯“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对隐形变异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端午节将至,要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粽子送节礼等突出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公开曝光的6起问题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张力夫先后6次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合计花费5.745万元:2013年中秋节、2014年“五一”节前后,2次在海口市接受八一农场负责人公款宴请,合计花费1.8万元;2013年“五一”节、2014年国庆节后,2次在海口市接受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公司加钗分公司负责人公款宴请,合计花费3.5万元;2014年下半年,2次在海口市接受阳江农场负责人公款宴请,合计花费4450元。2013年至2014年,违规收受农垦系统干部和民营企业老板共9人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7.6万元。同时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党中央批准,给予张力夫开除党籍处分,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其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终止其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对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收缴。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3年以来,张建津多次在天津市“狗不理”贵宾楼等高消费场所,超标准接待有关单位,并接受天津银行等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公务宴请;多次接受与市医药集团有业务关系的民营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为规避检查,还要求将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品装入矿泉水瓶带入饭店饮用。其中,2013年10月、2014年10月,2次参加民营企业老板在天津皇冠明珠酒店、意大利米兰某西餐厅为其举办的“生日宴”;2015年8月,在天津松川日式料理店接受民营企业老板宴请。同时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收受贿赂等问题。张建津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北省保定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建分批多次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5月12日,郭建向保定市纪委报告于5月16日为其子举办婚宴,不收礼金,宴请范围限于双方亲朋好友和同学,控制在15桌以内。此前,4月19日晚,郭建已在保定市地球村酒店设席5桌,宴请保定市商务局原同事;5月6日晚,在徐水区成宝酒店设席6桌,宴请原徐水县宣传部和文广新局同事。5月16日中午,又办婚宴18桌。3次宴请共计29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人员礼金共计8100元。保定市纪委给予郭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原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魏丽伟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2月30日晚,时任遂昌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魏丽伟在该县交警大队内部食堂宴请前来考察工作的时任丽水市庆元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季力等9人,遂昌县公安局10余人陪餐,消费菜品、酒水、香烟共计1.1万元,超过接待标准。2016年1月14日晚,经魏丽伟同意,遂昌县公安局班子成员等10余人在遂昌县“源口农庄”聚餐,为某调离干部送行,消费菜品、酒水共计1500元,用公款支付。丽水市委决定,给予魏丽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季力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责令有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社区党工委书记王少峰等人在探兵活动中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0月21日至25日,王少峰和奉浦社区调研员钟洪葵带领奉浦社区干部共11人赴福建省慰问现役奉浦籍士兵,期间到厦门市鼓浪屿、福州市平潭县仙人井和半洋石帆等景点游玩,并以购买土特产名义为每人发放现金1000元;钟洪葵还于2014年5月14日至18日,在赴四川省绵阳市慰问现役奉浦籍士兵时,到黄龙、九寨沟等景点游玩。奉贤区纪委给予王少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钟洪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有关人员退赔违纪所得。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政委侯卫民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间,时任丰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委侯卫民将分局配发给大队的公务车辆加油卡私自留用,并通过挪用、粘贴公务车辆号牌等手段,先后为自己及其妻、其子名下的3辆私家车加油11次,累计金额3411元。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给予侯卫民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