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公路养护“供血不足”背后是政府失责

24.07.2014  12:06

    云南省审计厅日前完成的对云南4个州市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显示,超限治理经费大部分用于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52%;公路维护保养及站点建设仅占总支出数的16%,公路养护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保障。(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当地审计部门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2012年昆明市、昭通市、红河州、楚雄州共收缴公路超限赔补偿和罚没款39130.08万元,但其中有52%用于人员支出和机构运转,公路维护保养及站点建设支出仅占总支出数的16%,公路养护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从审计结果可以看出,大比例治超收入和罚款用于人员开支,以及只有极少部门收入用于公路养护,一定是不合乎规范规定的。那么,公路管理方明明知道上述做法不合理也涉嫌违规,为什么却对“问题”视而不见呢?在笔者看来,整体上与我国公路管理和养护现状有关。

    我国有着世界上最长的收费公路,但收费公路里程长的背后却有着政府财政对公路养护无力负担的现实。我国公路建设速度过快,短短十数年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30年走过的公路现代化之路,在给公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直接的后果就是公路养护费用日益高企、政府财政不堪重负。一则数据显示,国收费公路债务总余额为2.32万亿元,总体资产负债率为64%。交通部一位多年从事收费公路研究的负责人称,国家也想取消全部收费站,如果不收费,就要由财政来出资归还。我们曾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但财政拿不出2万多亿元(2012年5月3日 《羊城晚报》)。公路负债率高,政府并非不知道,而让公路真正姓“”、回归免费属性,首要条件就是解决高负债问题。然而,政府并没有能力完全“承包”公路负债和养护费用负担,最终涉及各个地方公路管理上,便出现了“千奇百怪”的“管理模式”。如“包月式”收费管理、“只罚款不卸载”式收费管理、“天罗地网式收费站设置”等等,最终是收费管理各自为政。

    政府无力负担公路养护费用,但公路总要运行、总需要资金养护,在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采取“放任”方式下放给管理部门自行解决。这一管理权限的下放,必然意味着权力的下放,至于公路管理和经营方采取哪一种模式,拿出多大比例资金投入到养护中,政府实际上已“不好意思”或“无力”过问了。就如同地方政府“”出来的“包袱”,政府管不了、无钱管,哪还有“”管人家拿出多少比例养护?“公路”不姓“”,必然会姓“”,公益一旦偏离,公路必然会带有更多的市场经营性质,一方面公路管理和经营者会天然地促使公路收费和管理利益最大化,在利益至上之下,总会想方设法以“花最小的成本”谋取最大的收益,乱罚款、乱收费应运而生。另一方面,公路不姓“”的背后,是公路“私家化”趋势。温州苍南县灵龙公路收费站被称为“史上最臃肿收费站”,这个小小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竟然有职工113人,其中事业编制68人,还向其他企业借用了45人,这些职工中多数“有关系”、有背景。所以,公路的“养人”成本高、养护“供血不足”的背后,无一不是官商勾结,或者是“公私苟合”的结果。

    笔者认为解决公路养护不足现状,首要条件是让公路“姓公”。政府应该有更多的财政投入到公路管理和养护上,而不是当“甩手掌柜”。也只有政府更多的财政保障,政府在管理监管上才有更多的发言权。换言之,政府财政保障公路管理养护人员的工资发放,哪里还会有“收费养人”这样的怪胎?另外,政府财政一时无法做到对公路养护费用的“全包”,走逐步国化有方式总是可行的。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模式,比如说将收费改变为“收税”,以车辆燃油税方式完全取代公路收费,必然会大幅度缩减人员成本,大幅度增加养护投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