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公证体制改革 公证员将由公务员改为事业编

29.11.2014  12:35

本报11月28日讯(实习生王杭 记者薛惠娟)笔者今天从全省公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条件成熟的行政体制公证处,将尽快改制为事业体制。根据工作需要,行政编制的公证员可以保留公务员身份、待遇,继续从事公证工作。

目前我省共有175个公证处,行政体制公证处78个,占44.6%。省司法厅副厅长霍建明介绍,现有行政体制公证处作为司法局的内设科室,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符合公证法的相关制度设计。

霍建明介绍,为防止公证员出现断层,我省将充分尊重个人意愿,不搞“一刀切”,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政策,对继续在改制后的公证岗位工作的行政编制公证员,通过自然减员、过渡方式予以消化。同时,改制后核定的事业编制将用于公证员和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广开选人用人渠道,通过公开招录、自主聘用等方式吸引通过司法考试的高素质人员进入公证队伍。我省还将建立激励公证人员跨区流动机制,市区公证处可选派公证员到贫困地区公证处进行驻点执业,进一步解决县域公证人员匮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