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将覆盖所有省份 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

24.08.2017  11:33

  8月22日~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安徽省天长市召开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现场会暨培训班。会议指出,在第一批4个国家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市)的基础上,国家将按照地方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协同配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效、改革经验可推广可复制等原则,再确定一批国家级示范县(市),实现所有省份全覆盖。各示范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示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省级和地市级政府要将示范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巡视员朱洪彪表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编制、薪酬制度、医保支付等领域,触及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选择改革环境好、条件好的县(市)开展示范,可有效发挥对全局改革的引领带动作用。每个示范县(市)每年能突破1个~2个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国形成典型经验,将其加以推广复制,就能少走弯路、快速打开持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新局面。

  朱洪彪强调,各示范县(市)对国家提出具体要求的改革内容,要不折不扣落实;对国家提出原则要求的,要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改革举措。重点推进“腾笼换鸟”、人事薪酬制度、医保支付方式、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领域改革。省级和地市级政府要建立示范工作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下放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编制管理、薪酬确定、医保经办管理等权限,给予示范县(市)更大改革空间,做好政策统筹衔接。

  朱洪彪指出,近年来,我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办医责任得到加强,2016年财政补助占县级公立医院收入的比重达11.2%,较2012年提高2.7个百分点。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药占比较2012年降低8.26个百分点。2016年,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在职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较2012年增长47%。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面扩大
  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