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推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 二套房可用公积金

15.10.2014  21:25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职工连缴6个月可向户籍地申请公积金房贷。在房价仍在高位、商业银行惜贷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一系列新政策出台,将利好缴存职工。